文 / 雷煦光
悖德者之死
米勒的《推銷員之死》以威利尋死來解決現實世界的各種倫理與經濟問題,<蘿莉控公路>亦是選擇讓姨丈頹廢失足而死來解決現世的倫理與道德問題。
殺身成仁、以死明志、死而後已。「死亡」,無論是主動的選擇或是被動的被置入,幾乎要變成像是作為一個人的人間條件的最後的絕對救贖。但,這到底是甚麼意思呢?
在臺灣,「蘿莉控」(日文:ロリコン)主要是一個源自日本的文化名詞,意指對「蘿莉塔」(Lolita)有著特別偏愛的一種性癖(sexualité; sexuality)。關於「蘿莉塔」,Nabokov給出了一個文化性的詮釋(或說定義):
“ Now I wish to introduce the following idea. Between the age limits of nine and fourteen there occur maidens who, to certain bewitched travelers, twice or many times older than they, reveal their true nature which is not human, but nymphic (that is, demoniac ); and these chosen creatures I propose to designate as ‘nymphets’.
It will be marked that I substitute time terms for spatial ones. In fact, I would have the reader see ‘nine’ and ‘fourteen’ as the boundaries—the mirrory beaches and rosy rocks—of an enchanted island haunted by those nymphets of mine and surrounded by a vast, misty sea.”
Nymph是希臘神話中的自然女神,是一種精靈、一種小仙女。Nabokov借用這個神話傳統的形象來涵養Nymphets一詞對這些「年輕性感女孩」的指稱,實際上幫助了我們對於「蘿莉控」這種性癖的內涵的更多一重認識,也就是說:「蘿莉控」和譬如「戀童癖」(pedosexuality; pedophilia),其實是有多重區別的。而且當我們在接受「蘿莉控」這個指稱的過程中,也必須要敏銳地避免淪入對「戀童癖」的教條式的精神分析診斷當中。
Nabokov稍候又對這些介於9-14歲、青春前期、透露出早熟與性感意味的特殊Nymphets族群,進行了一些歸納描述:
“ Niether are good looks any criterion; and vulgarity, or at least what a given community terms so, does not necessarily impair certain mysterious characteristic, the fey grace, the elusive, shifty, soul-shattering, insidious charm that separates the nymphet from such coevals of hers as are incomparably more dependent on the spatial world of synchronous phenomena than on that intangible island of entranced time where Lolita plays with her likes. Within the same age limits the number of true nymphets is strikingly inferior to that of provisionally plain, or just nice, or ‘cute’, or even ‘sweet’ and ‘attractive’, ordinary, plumpish, formless, cold-skinned, essentially human little girls, with tummies and pigtails, who may or may not turn into adults of great beauty (look at the ugly dumplings in black stockings and white hats that are metamorphosed into stunning stars of the screen).”
在唯美主義或浪漫主義的脈絡中,「蘿莉控」絕不是一種病態,因而我們也不適合一開始就接受臨床精神分析的認識論,就好比有精神分析師告訴你「維特是一個精神病患者」。或許沒錯,但那又如何?對於譬如幫助我們審味「戀人絮語」會有任何幫助或意義嗎?不會的。因此,當我們開始堂皇開上「蘿莉控公路」的時候,就必須先有上述的基本認識。
作為觀眾,當我們面對「蘿莉控公路」這齣戲的時候,重要的不僅僅是關心「蘿莉控」或「戀童癖」是不是悖德?姨丈是不是變態?學開車小蘿莉的女性成長經驗如何?等等。因為事實上,不需要透過一齣戲我們也知道:在人類社會中,「亂倫」就是悖德;在當代「性治理」的性別政治現實中,「戀童」就是悖德,所以姨丈當然是變態;而學開車小蘿莉的這種女性成長經驗也早就透過女性主義的革命、早已脫離那個曾經禁忌的迷霧、成為某種現實性被認可、可大方討論的「女孩們的那些事兒」。姑且讓我們脫離每個女孩生命成長經歷的個案性,作為一齣戲、一個作品,首先當然必須面對的正是「普遍性」與「殊異性」之間的相對批判。倘若殊異性未被放在普遍性的對照當中討論,那它就正好失去了「殊異」的差異位置;相反地,倘若普遍性不被殊異所精準地切中要害,那普遍性就會變成真理。因此,讓我們回頭來看看「蘿莉控公路」這齣戲是在什麼樣的普遍性當中討論「蘿莉控」這種殊異呢?
作為一種已然成為典型精神病徵的「戀童癖」,在性治理之下,不但受到普遍的道德譴責、同時也被設下了法律禁區,亦即:倘若與「法定年齡」之下的人發生性接觸或性行為,都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這在如今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共識,但問題就是:可是同樣的行為在希臘時代卻不違法,還受到道德鼓勵。
闡述這件小事的原因在於:因此,我們不能想當然耳地就接受特定事物的普遍性,譬如「戀童癖就是悖德並違法的」。於是,我們在「蘿莉控公路」這齣戲裡面,就必須去仔細看看,到底作為一齣戲劇,創作者是如何面對「戀童癖就是悖德並違法的」的這個「現代性性倫理」的?
回到一開始的標題:「悖德者之死」。其實在「推銷員之死」當中,威利和兒子畢甫之間,一直存有一種「悖德」的舊創,而這個舊創在表面上的整個家庭面臨最後經濟危機的時刻,相當有力地推了威利一把,對威利來說可能是自我救贖、並且自認這個救贖還可以同時幫助畢甫,非常具有贖罪的、以及現實的經濟效益。至此,其實我們看到的是劇作家米勒對於道德的一種合普遍性的認識、以及對生命的價值調控的經濟學意識。這裡暫時不論米勒實際上要以《推銷員之死》所進行的悲劇性批判,單就劇作家對人與道德的條件性認識而言,其實「蘿莉塔公路」與之有著如出一轍的意識形態。
「蘿莉控公路」大體上運用了節奏喜劇的導演手法與風格化表演,在一種明快輕鬆的節奏中,將整個將近兩小時的「蘿莉生命史回顧」做了四兩撥千金的呈現,導演的利落與演員的精準老練,讓整齣原本或許會變得沈悶的戲,展現了有效抓住並延續觀眾注意力的藝術能耐,而場間快活的拉丁節奏配樂也很吃重地幫助了氣氛的營造。整體說來,在劇場表現方面,可以說是沒有什麼能夠挑剔之處了,場面上能夠把隨時間流逝的戲本身照顧妥切,基本上可以說就是完美了,非常不容易。
那麼在戲的方面,主角「學開車小蘿莉」透過回憶場景的敘事方式,進出不同的時空,以她個人的成長歷程為軸線,分別憶及周遭人物生態、家庭生活、離家生活、自我情慾、姨丈情慾、女人之間等等生命場景,然後以「學開車」這件事為隱喻跳接串聯,鋪陳出了一個像是告白文學傳統的敘事。這個敘事開始於結尾,也就是小蘿莉變成好似生命已然成熟的熟女之後,對過去種種的惶惑、好奇、舒服、懷疑、難受、罪惡感、性快感等等的生命經歷的反省,而這個反省所牽引出的,是一樁「不可與外人道者」的亂倫悖德情事:「蘿莉控」姨丈的「戀童性癖」。
在小蘿莉這方面,劇情安排是自我昇華的,因此才可以回首告白;而在角色的另一端:姨丈,卻是被打落了地獄,頹唐終日、失魂落魄、最終失足而死在「地下室」。
這個劇情的推展,將一重悲劇性動作推衍了出來。我們回憶一下,還記得「伊底帕斯」的境遇嗎?當伊底帕斯悲劇性地發現了弒父娶母的實情之後,英雄式地就刺瞎了雙眼,自我退位並受驅逐流亡雅典,雖然雅典人反對伊底帕斯的罪行,但最終還是讓伊底帕斯得償所願,葬在了科隆那斯森林。
兩相比較,同樣犯下亂倫大罪的伊底帕斯和姨丈,際遇卻迥然不同,伊底帕斯可以得償葬身所願;而姨丈卻像隻窩囊的老狗,獨自慘死在無人聞問的地獄裡。
或許大家會說:姨丈和伊底帕斯怎麼能相提並論?姨丈是主動犯意的犯罪,而伊底帕斯是被命運所決定的呀,兩者壓根不同。是的,但讓我們再仔細想想看:果然不同嗎?若不同的話,那不同之處何在?
姨丈和伊底帕斯因為著同樣的理由構成亂倫,也就是與喜歡的人交媾。而不同的在於姨丈知道這樣做是悖德的、而伊底帕斯並不知情,因此,實際上當然姨丈和伊底帕斯所面臨的境遇是截然不同的。但,作為戲劇,是什麼讓這兩個亂倫者變得不同的?當然是劇作家的意識。
劇作家在面對姨丈這個角色的時候,其實和米勒面對威利時候一樣,服膺的是當時代的一種普遍性社會道德律,也就是明知悖德而犯禁,於是有罪;而索發克里斯在面對伊底帕斯的時候,服膺的卻是他們希臘那個時代的普遍性社會道德律,因此,才會創造出兩位悖德者截然不同的境遇與終局。容我們想想,倘若作為觀眾的我們也認同悖德者姨丈淒慘的的境遇與終局:罪有應得。那我們其實真正認同的,是什麼呢?想必不會是希臘精神,而可能是現代性規訓。
作為戲劇,創造與詮釋角色之際,全然就是動用著我們所賴以順利存活的整體社會意識、一種人間條件;而同樣作為戲劇,也正因為可以與我們所賴以存活的整體社會意識當面對質,因而產生了對普遍性社會意識進行批判的可能,這正是戲劇的一重批判性所在。
回到「蘿莉控公路」,蘿莉的自我昇華與姨丈的墮入地獄,正好凸顯出了本劇的詮釋位置是落在了「維多莉亞人&另一類維多莉亞人」的性規訓結構上的。當前的時代,當然不是文藝復興,所以關於希臘人如何構建他們的性別認同那是希臘人的事,但當代的我們,在歷經了約莫30年的「性別政治解嚴」,如今我們該如何重新在自我的意識上去辨明「普遍性」與「殊異性」的相對關係呢?作為意識的產物的戲劇與劇場,該如何在「維多莉亞人」與「另一類維多莉亞人」的結構中精明而諧謔地鬆解它呢?
我想,作為當代劇場,這個問題必然是個無法迴避的問題意識。無論精神分析學家怎麼說、無論精神分析師怎麼診斷,作為劇場藝術,無論如何,似乎都是必須站在一重後設角度的戰鬥位置上的吧。
事實上,根據節目單,「蘿莉控公路」的原劇名是How I Learn to Drive,看來原劇應該是沒有當前所謂「蘿莉控」的這個文化現象的指涉的。畢竟在當代,從Lolita到「蘿莉控」,這種對年輕美少女的迷戀情懷與大眾文化的繁盛現況,其實應該不是悖德的,反而其實是正當的一種美學品味與性癖。從這齣戲來看,或許真正令創作者感到悖德的,是本文一開始提到的那個「戀童癖」( pedosexuality; pedophilia),而且是「誘發性行為的戀童癖」。在這一點上看來,「蘿莉控公路」針對這些相關議題的理解,似乎稍有差池,以至於在戲劇的詮釋上,產生了模棱兩可的模糊性,這一點恐怕是創作者必須認真再回首之處。
再多說一點的就是:其實關於性這件事,兒童被強悍地保護起來,也只不過是近三百年來短暫的事而已,並不是向來就天經地義的。所以,戀童癖是否真就是悖德或變態?這個問題其實在「悖德者之死」的時候,也同時間被呼喊了出來。「戀童癖」,是一種精神病嗎?還是其實根本是被賦予著更多更大的複雜隱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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