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1月 28, 2007

2007金馬影展-10


4月3周又2天  2007/11/27  2200  信義14廳

男友媽媽生日那天,室友請我幫了個要命的忙...。

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也完全沒有多餘思考的時間,關我什麼事?我竟然必須脫了褲子讓那個一直很討人厭的密醫趴在我身上幹我?總之,反正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我到現在還無法相信。

直到我終於坐在半歇業的旅館餐廳面對著我那個說自己覺得有點餓所以下來餐廳找吃的的室友,看著她抽著菸,我喝了兩口水,才勉強擠出像句人話的話:「我們永遠不要再提起這件事。」

今天,為什麼會過成這樣?

沒有留言: